六、報名資格:全世界各地的兒童

七、報名組別:
A. 幼兒組:幼稚園(含)以下。
B. 低年級組:國小一、二年級。
C. 中年級組:國小三、四年級。
D. 高年級組:國小五、六年級。
E. 慈悲組:分為身障、智障兩組,身障國小、幼稚園(含)以下;智障18歲(含)以下皆可報名。各組組別將以學籍作為分組標準,請勿跨組報名。
 
八、投稿辦法:
(1)『慈悲組與幼兒組』請用八開圖畫紙(27*38cm);『低、中、高年級』請用四開圖畫紙(54*38cm)。創作限使用素描、粉彩筆、水彩、彩色筆、 蠟筆或油畫,不可使用麥克筆、電腦合成等作畫方式。每人以一張作品為限報名表填寫資料不齊全者,恕不錄取(以利通知得獎及寄送獎品)。
(2)畫作背後需貼妥參賽報名表(統一貼於背面右下角),並仔細填寫資料,如資料填寫不清或報名表遺失,則自動喪失參賽資格。
(3)請自留底稿,所有參賽作品不論錄取與否,恕不退件。
(4)作品若有下列情形之一,將取消參賽資格:
     A.曾經公開發表、發行或得獎者。
     B.抄襲他人之作品者。
     C.冒名頂替者。

九、活動洽詢:佛光緣美術館屏東館(08-751-2608,Email: fgs_arts5@ecp.fgs.org.tw)  

十、評審及獎項:
(1)聘請專業兒童美術教育家擔任評審委員。
(2)選出一般兒童之各組以及慈悲組每組佛光獎一名、特優獎一名、優選獎一名、佳作獎十名、入選獎三十名,共計215名。
(3)獎項類別: 
     ◎佛光獎:台幣10,000元、獎狀、畫冊乙本 (每組一名) 
     ◎特優獎:台幣 5,000元、獎狀、畫冊乙本 (每組一名) 
     ◎優等獎:台幣 3,000元、獎狀、畫冊乙本 (每組一名) 
     ◎佳 作:台幣 1,000元、獎狀、畫冊乙本 (每組十名) 
     ◎入 選:頒贈獎狀、紀念畫冊(每組三十名)
     ◎團體特別獎:最佳美學貢獻獎(得獎人數最多的團體)、獎牌乙座
(4)得獎名單將公告於佛光山全球資訊網、佛光緣美術館網站、人間福報。
(5)得獎作品將刊登在人間福報,各組得獎作品由佛光緣美術館收藏   並出版畫冊紀念。
(6)得獎作品將於國父紀念館、中正紀念堂、國立中正文化中心、台中美術館、高雄美術館等場地(暫定北中南各一場)及海內外佛光緣美術館進行世界巡迴展覽。

 十一、注意事項:
(1)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。佛光緣美術館得使用參選作品製作相關文宣品,並得刊載於媒體及網站。
(2)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修訂之,視需要隨時公布於佛光緣美術館網站:http://www.fgs.org.tw/fgsart/index.html

十二、得獎需知:
(1)得獎人需到現場領獎。
(2)得獎團隊除可獲頒獎金(含稅)及獎狀外,得獎作品亦將由主辦單位安排,於註明得獎人姓名後刊載於媒體及網站上。
(3)稅額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執行單位需依法代扣繳稅額。
(4)作品著作權為主辦單位所有,館方有權自行或授權他人對外發表、出版或做其他使用,均不另行通知。

十三、頒獎典禮:
頒獎典禮暫訂於2010年 9月中旬舉行,時間地點將於另行公告;得獎名單並將於頒獎典禮現場公佈。

十四、參加辦法:
(1)請於申請資料上註明參加『2010年第七屆國際佛光緣小藝術家獎全民三好-好心會放光徵畫比賽』,郵寄或親送方式於截止日前送(寄)至承辦單位收。
(2)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。郵寄者以郵戳為憑。
(3)申請表格下載:
「佛光緣美術館」網站 http://fgsarts.webgo.com.tw/download.ph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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